日前,陕西省住建厅通报了32家建筑企业动态考核整改情况,最终25家整改合格,7家企业动态考核整改不合格,被清出陕西建筑市场,一年内不得办理入陕登记。
32家企业是该省住建厅在2017年4月公布的随机抽查79家企业的一部分,32家企业在动态考核中不合格(限期三个月整改,整改期内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
同时,有近30家企业拒不参加动态考核,直接被清出陕西建筑市场,一年内不得办理入陕登记。
建筑企业被清出当地建筑市场,意味着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在该地参与任何招投标工程,可谓损失不小。
而随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步入行业常态化,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受到核查。
1、2017年11月,滁州市针对163家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为合格82家,存在建造师缺少、现场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不足等问题的有81家。
详情点击:警示|163家建企资质动态核查,13家建企因缺少多名建造师等问题被重罚!https://mp.weixin.qq.com/s/kwTHM8iNZx8Z3M2XG15y6Q
2、2017年12月,北京市大兴区住建委进行了三次核查,核查企业共有150家,有124家企业资质不合格被责令整改,不合格率高达82.6%。
详情点击: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150家企业,有124家企业被责令整改!https://mp.weixin.qq.com/s/UtFmjgO6iVqRMCTCZvEMPg
3、2018年1月,四川省住建厅公布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02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复查情况,复查合格企业518家,不合格企业504家;不合格企业中,110家被撤回企业资质,20家被清出当地建筑市场。
详情点击:企业资质复查:110家资质被取消,还有500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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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除上述地区或省份进行核查外,浙江省温岭市、湖南省永州市、吉林省长春市、安徽省和江西省等地也开展了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那么,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应注意什么?
工程业绩
众所周知,自226号文件规定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后, 工程业绩就成了资质标准三项硬性指标中(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工程业绩)份量较重的一项。
而2018新年伊始,住建部便连续公布了四家建企因业绩问题被撤销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根据住建部官网的统计情况,虽然2017年资质申报过程中涉及业绩弄虚作假的企业有数十家,但对已有资质企业进行核查后因涉及业绩弄虚作假问题而被撤销资质的却寥寥无几。
2018年,住建部一次性连撤四家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是否意味着今年住建部对施工企业的业绩核查会越来越严格呢?
企业人员
根据226号文件分析,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企业资质都不要求有建造师等企业人员。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对建造师等人员仍有要求,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企业保留技术负责人这一项要求,特级资质另有规定。
因此,人员核查包括:
1、三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
2、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3、特级资质人员改动过后的要求还在征求意见稿中。
水利、电力、港口与航道、铁路等其他资质类别对人员要求可点击:《住建部最新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议收藏】》。
https://mp.weixin.qq.com/s/kCP0rT8ZYBd93iHquIgUDA
随着资质标准不断简化,资质对建造师人数要求基本取消,对企业业绩要求逐渐增加,对建企实力的考核从指标导向转为了结果导向。因此,资质动态核查对人员要求相对业绩难度要低一点,但也不可忽视,特别是建造师这一块。
其他核查内容
资质动态核查内容除企业业绩和执业人员要求外,还包括办公场所、技术装备等。参照江西省资质动态内容,除业绩和人员外,还包括:
1、企业资产情况。提供企业近三年能反映净资产和负债情况的财务报表;
2、企业办公场所、工程技术装备情况;
3、企业的市场拓展和生产经营情况;
4、企业主要经营指标等统计数据上报情况;
5、查询企业是否存在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有无被投诉举报,有无虚假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情况;
6、实地核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情况,核查项目工程资料,项目人员从业资格(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工程款项支付凭证等资料,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那么,资质动态核查合格与否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各地的具体内容会有所差异,参照江西省资质核查标准:
合格结论
1、被核查企业提供资料真实有效且能够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2、抽检业绩及工程项目符合要求;
3、市场行为方面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不合格结论
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1、工程业绩造假;
2、企业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3、企业相关人员数量未达到资质标准人数要求;
3、企业提供虚假人员、设备厂房或业绩证明资料;
4、企业在建项目存在违法转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总结
国家一方面在资质标准上做减法,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另一方面,在监管上做加法,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并不断地在鼓励采用智能化提高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1、建筑施工企业八大员培训费按860元/员收取;
2、建设行业技能人员培训费按中级工260元/人,高级工380元/人收取。
监督电话:0791-85715020
2016年12月8日